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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安全知识

发布:2024-05-21 11:37:57  阅读:(324)

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爆炸一般分为化学性爆炸和物理性爆炸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指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的爆炸,后者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的爆炸。

化学性爆炸事故较多。在很多情况下,爆炸事故发生的时间都很短,几乎没有初期控制和疏散人员的机会,因而伤亡较多。而且爆炸事故往往不仅仅只是单纯地破坏工厂设施、设备或造成人员伤亡,还会进一步引发火灾等其它事故。

预防爆炸事故主要有以下措施:

1.采取监测措施,当发现空气中的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浓度达到危险值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车间内,应尽量避免焊接作业,进行焊接作业的地点必须要和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3.对生产、盛装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隔绝、置换、清洗、动火分析等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汽车、拖拉机的排气管上应安装熄灭器。

5.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

6.进入易燃易爆车间的人员应穿防静电的工作服,不穿带钉子的鞋。

7.对于物体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以及遇水能燃烧爆炸的物质,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和爆炸。

8.互相接触会引起爆炸的两类物质不能混合存放;遇酸、碱有可能发生分解爆炸的物质应避免与酸碱接触;对机械作用较为敏感的物质要轻拿轻放。

9.对于不稳定物质,在贮存中应添加稳定剂。

10.防止生产过程中易燃易爆物的跑、冒、滴、漏,以防扩散到空气中而引起爆炸事故。

11.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以后方可进行操作。

12.锅炉、压力容器须在安全阀、压力表、液体计等安全装置保持完好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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