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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表面温度要求
发布:2023-02-17 15:31:45 阅读:(781)
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是指电气设备在允许范围内的最不利条件下运行时,暴露于爆炸性混合物的任何表面的任何部分,不可能引起电气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最高温度。
如对隔爆型电气设备是指外壳表面。对其余各防爆类型电气设备是指可能与爆炸性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
对于Ⅰ和Ⅱ类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1、Ⅰ类电气设备,在煤矿井下,电气设备运行环境恶劣,而且电气设备表面易堆积粉尘。因此,规定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如果能采取一系列措施,而且还能防止粉尘的堆积,则不得超过450℃。
2、Ⅱ类电气设备,主要在非矿井上的各类爆炸性气体场所。由于爆炸危险场所具有各种不同性质的爆炸性混合物,这些爆炸混合物都有不同的引燃温度。因此,就有各种不同的组别,所以它们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II类电气设备温度组别
温度组别 电器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
T1 450摄氏度
T2 300摄氏度
T3 200摄氏度
T4 135摄氏度
T5 100摄氏度
T6 85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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